預期目標
- 執行各水資源回收中心、污水抽水站或截流設施、污水管網等設施之操作維護、景觀清潔、各項廠務管理、更新修復或緊急應變處置等,並使放流水質符合設計或環保署放流水標準。同時,維持高服務品質水準,提昇評鑑績效,促進地方經濟與環境資源之永續發展。
- 節省水電與藥品,符合「綠色、節能、節水、節藥、減廢」目標,如提昇放流水再利用率,將回收水提供澆灌與設備沖洗,或提供居民非飲用使用。出廠污泥餅含水率應低於80%,以達減廢目的;或依營建署「污水處理廠操作維護節能手冊」實施各節能、節水等減碳措施。
- 增進公共關係、落實敦親睦鄰措施,協助辦理、支援或贊助地方相關宣導、參觀、解說與地方特色活動等,以提升水資源回收中心形象,並避免二次公害如噪音、震動、惡臭、污水人孔外溢或用戶排水管線阻塞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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